


作業準入 目前,高處作業臨時用工情況突出,作業人員年齡偏大,文化程度偏低,缺乏自我保護的意識。建議涉及高處作業的企業,針對實際作業特點和客觀作業條件,制定高處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的準入要求。 1.作業人員上崗前應取得相應資質 涉及高處作業的企業應對高處作業人員進行業務技能、安全知識和高處作業專項教育培訓,應特別重視對初次作業人員的教育培訓。對于從事登高架設、懸空、攀登作業的人員,應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及專業考試,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。 2.風險辨識 進行高處作業前,應針對作業內容和與作業活動相關的人員、設備、環境的管理進行危險辨識,并制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。危險辨識可采用交流法、安全檢查表法、作業危害分析法等方法。 高處作業方案可包括高處作業的安全防范措施;施工中“三寶”(安全帽、安全帶、安全網)的正確使用;如有交叉作業時的注意事項;明確項目經理、專職安全員、施工員等安全生產職責;明確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以及高處墜落應急救援預案。 各種場景的高處作業實施前,應進行作業審批。作業審批可采用《高處作業許可證》《高處作業票》或其它適當形式,審批內容至少包括:高處作業安全技術方案或計劃、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職責、作業人員高處作業專項培訓、應急預案的現場處置方案、按類別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、驗收等。高處作業場景變化應重新進行作業審批。 5.培訓與警示 對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,告知工作場所和周圍環境的風險狀況、安全注意事項、安全防范措施。交底記錄應留存備查。 設置風險告知牌,告知作業區域、作業內容、存在的風險、安全防范措施、緊急撤離通道、作業負責人及聯系方式等。 根據作業特點,在高處作業現場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。 對作業人員教育培訓、持證上崗、崗位操作規程遵守、勞動防護用品使用情況進行檢查 對安全技術交底內容、參加交底的作業人員、監護人員、安全防范措施、作業中注意事項、簽字確認情況進行檢查。 對作業環境、安全防護措施,包括通道、操作平臺、安全網、生命繩、防墜器的設置,臨邊、孔洞的防護,交叉作業的防護等進行檢查。 對作業審批的辦理和管理情況進行檢查。